核心提示
“三车”的整治一直是城市管理者头疼的问题。该如何有效整治、合理整治?《关于开展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装配动力装置的无牌无证车辆的专项整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中就做了明确的规定。
【关键词】整治
残疾轮椅车加车棚要恢复
整治:针对驾驶人违法的主要情形,《通告》第三点明确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的类型,以及相应的处罚种类、额度。
处罚:最高可罚500元,强制报废车辆
解读:针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摩托车,强制报废,并对驾驶这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同时吊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符合国标的一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装车棚的情形,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法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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