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宾阳县把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锻炼后备干部和推进建设“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四坚持”选派新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坚持择优选人。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出成效,宾阳县坚持从把好质量关上下功夫,做到“四明确”:明确要求各单位推荐选派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必须是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踏实、年富力强、群众公认的干部;明确要求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得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明确落实“双包制”,即新选派的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组长同时也是包镇工作组组长,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新农村建设工作组各镇工作组长全部由正科级干部担任,同时挂任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期间原任职务不变。
坚持科学调配。为科学合理调配好新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安排,切实发挥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积极作用,选派前期,宾阳县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到全县16个镇村委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共426件,涵盖村级道路硬化、村委办公楼建设、水利灌溉、山林权属纠纷等各个方面。在驻村安排过程中,围绕工作需要与自身特点相结合、工作优先与相对照顾相结合、后盾单位资源与现实村情相结合、保持连续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把收集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自身优势特点进行“牵线搭桥”,统筹安排具体所进驻的镇村,做到按需选派、因村而异,最大限度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
坚持全面覆盖。按照“每个行政村都有1名县以上机关单位干部和1名以上镇干部进驻”的总体要求,宾阳县积极动员,广泛宣传,采取县、镇两级联动的方式进行,即县级单位选派的,选派推荐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批;镇单位选派的,由各镇自行确定人选,并按规定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按在职干部总数的一定比例择优选派,全县共组建了16工作组,386名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覆盖全县16个镇193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同时选派193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担任“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保洁员”,负责193个行政村“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坚持有效管理。按照“一月一督查,季度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全年一考评”的要求,2013年,将采取每周召开工作组长座谈会,听取汇报交流近期开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到各村委抽查了解,及时掌握选派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同时把驻村开展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确保干部沉得下去,工作抓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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