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设立“营改增”服务专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本报通讯员 马卓林 摄
8月1日起,广西1.7万家企业尝鲜“营改增”,这标志着从上海开始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昨天上午,南宁市在市国税局举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此次“营改增”涉及南宁市9600多家企业。试点覆盖了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内的“1+7”个行业。
本次“营改增”的推开将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等纳入试点,将有效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据自治区国税局统计,截至7月26日18时,广西第一批进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约为17108户,其中,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业5147户,现代服务业约11961户;按纳税人类型划分,一般纳税人1965户,小规模纳税人15143户。
据测算,此次“营改增”涉及南宁市9600多家企业。试点覆盖了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内的“1+7”个行业。南宁市涉及“营改增”的多数企业税负近期将下降。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均按3%的征收率征收,税负将减轻40%以上。
南宁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试点有利于完善税制和实现结构性减税,主要是消除产品与服务之间的重复征税,以及服务与服务之间的重复征税。试行“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抵扣机制发挥作用,不仅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能得以贯通,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链条也将被打通,有利于公平税负,减轻企业负担,对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8月1日零时,南宁市第一张也是全区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在广西电视台开出,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开出,南宁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正式上线运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到国税部门免费领用增值税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