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1日起,对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纳税人暂免征收营业税。为了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国家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隆安县地税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税收管理人员和服务厅办税人员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及工作要求,确保税收优惠在执行过程中不偏离、不走样。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结合当前开展的税收旺征工作,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电话通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活动,重点告知经营规模较小、长期营业额不足或临界2万元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跟踪管理。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进行实地跟踪巡查,掌握并更新管理资料,对随意调节月实际营业额的纳税人应及时纠正,杜绝税款流失,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加强“以票控税”。对月申报营业额不足2万元的小微企业进行发票核查,将其发票开具金额、月营业收入明细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比对,做到“免征”不“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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